时 间:2006-9-19 3:59:14 发布:Veryen 来源:Veryen.Com.Cn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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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据《贵阳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学位办获悉,今后我省各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必须将社会实践列为必修环节,并计入学分,但有4年(含4年)以上工龄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社会实践。
据了解,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实习、现场教学、假期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等形式,其中假期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将为主要形式。假期社会实践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暑假集中进行时间为4-6周。如因特殊情况,个别研究生的实践时间可根据需要另行安排,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挂职锻炼原则上是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到地方政府机关、社会企事业单位任职,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挂职期间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据悉,研究生如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或参加社会实践不“合格”的,不得进行论文答辩;各高校还应根据学校各专业的特点和性质,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并有针对性选派研究生。

